数字电影,是指以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、制作、存储,并通过卫星、光纤、磁盘、光盘等物理媒体传送,将数字信号还原成符合电影技术标准的影像与声音,放映在银幕上的影视作品。与传统电影相比,它具有画面清晰、稳定性高、节约成本、利于环保等特点。从国际上来看,经过初期阶段的摸索,数字电影技术已经相对成熟,创作人员已从过去单纯地运用数字特技逐步转化为将其与传统摄制、传统特技融为一体的表现手法。
在国内,数字电影经历了引进、消化、模仿、创新的过程。为了鼓励和推动我国数字电影的发展进程,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,在全国建设了100多个数字影院。根据我国国情,首先是普及和推进我国社区及农村地区的数字电影的发展,因此,需要大量的低端配置的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。
据IHS Screen Digest的研究,2010年全球数字屏幕总数达到36242块,比2009年底时的16339块增长121.8%。
其中,2010年欧洲有10083块数字屏幕,占全球总数的28.2%。北美有16522块,占46.2%。亚洲有7703块,占21.6%。
2010年有21936块3D屏幕,占总体数字屏幕的60.5%。尽管该比例高于2009年的55%,但预计2011年降到57.5%。然而,3D屏幕增长144.3%,高于整体数字屏幕的增长速度。在3D屏幕中,欧洲占34.3%,北美占38.6%,亚洲占21.2%。
预计2015年数字屏幕总量将超过10万块,其中41.7%将是3D屏幕。IHS Screen Digest的研究预测,届时可转换屏幕(现代屏幕)将达到127000块,而估计2010年底为113700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