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期两年之久的可燃气体报警器仍在使用,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。日前,昌吉州质监局针对昌吉市在用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了专项检查,查出40台报警器过期仍在使用。
据介绍,为加强可燃气体报警器的监督管理,昌吉州质监局稽查队对昌吉市辖区内各大酒店、医院、学校等大型公共场所在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了专项检查。
在检查中,执法人员对昌吉市的23家酒店、医院及学校在用的87台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了检查,其中有12家用户使用的40台可燃气体报警器已超过检定有效期,有些用户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甚至超过有效期达两年之久。检查中,执法人员还发现一些可燃气体报警器用户管理不够规范,在报警器安装时进行首检后,再也不进行后期管理,有效期到后也不及时申请计量检定,造成报警器失准,有的用户甚至用塑料薄膜将报警器包裹,把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作为摆设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涉及人身安全防护,是预防事故发生的一种安全装置,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,必须纳入依法强制管理范围,实施定点定周期强制检定。
对于此次检查到的问题,该局已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,要求被检查单位尽快申请检定,检定合格后再投入使用。